加拿大华人三姐妹因$70万遗产闹上法庭 50多年不联系
一名由姑姑和姑父抚养长大与亲姐妹分开生活的华人女子,在被剥夺了平等分享亲生父亲遗产的权利后,赢得了一场改变父亲遗嘱的法律诉讼。
三年前Tat Kuan Cheong去世时,他给自己最大的亲生女儿、他在遗嘱中称她为侄女的Celina Kan留下了1.75万加元,这笔钱与留给他同父异母妹妹的数额相同,少于留给干女儿的2万加元。
据称,剩下的68.3万加元由另外两个女儿Ina Cheong和Sophia Cheong平分。
根据卑诗省的《遗嘱、遗产和继承法》(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如果遗嘱订立人没有为配偶或子女提供足够的资金,法院可以更改遗嘱。
法官Lisa Warren在支持Celina的观点时写道,法官有基于道德规范的自由裁量权,以确保死者合理履行基于“当代社会标准”的义务。
故事开始于Celina四岁的时候。法官判决称,她被从澳门的家中带走,与富裕的姑姑和姑父住在香港,这对没有孩子的夫妇把她当作女儿抚养,但双方并没有签订收养协议。
她住在香港一个有名的社区,房子宽敞,有管道、热水和空调,上的是私立学校,有时髦的衣服和很多玩具。而相比之下她的亲姐妹们则与多达七八个亲戚合住在一套没有抽水马桶、热水、冰箱和电视的两居室公寓里。据称,Ina Cheong与几个表姐妹同睡一张床,有时家里甚至揭不开锅。
判决书中称,Celina害怕她的姑父,因为他曾殴打过他的妻子,而她“因在年幼时被‘送走’而受到了精神创伤和困惑”。
18岁时,Celina搬到了多伦多,并自食其力读完了大学。
法官写道,其他家庭成员,包括她的姐妹们,都在她之后来到了加拿大,但 Ina Cheong 和Celina Kan 闹翻了,她们直到50年后的这次审判才再次见面,而她和另一个姐妹Sophia Cheong 也从未联系过。
判决书称,Tat Kuan 和他的第二任妻子于 1990 年移居加拿大,并一直住在列治文,直到去世。他们用Sophia Cheong所说的经济援助买了一套房子,不过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证实。
据称,Celina与抚养她长大的姑姑关系亲密,与其他两个女儿不同,她与父亲的关系并不亲密。
2021年4月,亲生父亲Tat Kuan去世后,Celina并未接到有关葬礼的通知。
在她被排除在父亲的遗嘱之外后(在遗嘱中,Tat Kuan称她为侄女),她寻求三姐妹平分遗产。然而姐妹俩争辩说,遗嘱中已经为她提供了足够的保障。
法官Warren写道,所有证人的证词都是可信的,除了Ina Cheong,因为她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对Celina表现出了强烈的敌意”。
在阐述该案件的法律原则时,法官写道,有人可能有“正当理由”剥夺成年子女的继承权,但除非遗嘱中给出了不平等分割的有力理由,否则成年子女应该平等分享父母的遗产。
她说,这些原因可能与遗产的数额、立遗嘱人和孩子的生活水平、遗嘱之外的赠予、孩子的期望以及“原告的不当行为或不良品格”有关。她写道,但这些原因都与本案无关。
“在Celina很小的时候,他决定放弃在她生活中父母的角色,这一决定永久性地损害了Celina与Tat Kuan的关系。这给她带来了巨大的情感上的痛苦,这种痛苦持续了她的一生,”尽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告诉Celina他这么做是为了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
她的姐妹们从小就认为她享有特权,这在她们心中引起了“深深的怨恨”。
姐妹们对她的拒绝,以及她被亲生父亲抛弃的情感痛苦,可能阻碍了她尝试与Tat Kuan建立更亲密的关系。
“这件事不能怪她,”法官写道。
法官总结道:Celina Kan的“道德主张是强有力的,没有理由否定其合理性。我不难得出结论,Tat Kuan 未能为 Celina 提供足够的保障。”
法官Warren说,她意识到自己干涉了Tat Kuan的意愿,但指出他“在制定遗嘱时并没有寻求法律意见,了解他对Celina Kan的道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