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堕胎禁令 德州高院驳回上诉 孕妇命危亦不能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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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最高法院驳回诉讼,裁定当地的严苛堕胎禁令可以继续维持,并表示判案指引并无灰色地带。但原告方批评裁决令人愤怒,孕妇即使遇到并发症而生命危在旦夕时,都无法享受豁免,裁决等于置女性于不顾。
综合NBC及CBS报道,德州最高法院5月31日在判词中表示,州府禁止怀孕超过6周的女性堕胎时,已经定下例外条款,生命或者身体主要功能受到威胁的孕妇得到保障,因此禁令能够经得起宪法考验。判词同时解释了胎膜早破的情况,即女性怀孕37周前羊膜囊破裂,属于可以堕胎的范围,当事人无需等到性命垂危时才获得批准,此外裁决也表明,民众不能仅仅因为“未出生胎儿畸形”而堕胎。
在这次案件中,德州民众祖拉夫斯基(Amanda Zurawski)是首席原告,她去年3月偕同4名妇女提出诉讼,后来原告增至20名女性和2名医生。众人在诉状中表示,德州的堕胎禁令没有清晰列明例外情况,女性怀孕期间如果遇到并发症,可能无法接受应有治疗。祖拉夫斯基也表示,她本人就经历类似情况,医生推迟堕胎几乎导致她死亡。
原告方并未寻求废除禁令,而是要求州高院澄清何谓“允许堕胎的具体例外情况”、并提高相关透明度,同时希望医生在发现孕妇患有并发症时,能有更大酌情权决定是否堕胎。
法院颁布裁决后,祖拉夫斯基表示结果令人“愤怒”,批评州府无意协助孕妇,只会导致人们继续受苦。但反堕胎组织认为,医生面对疑惑只是具体落实的问题,不代表法律出错,阵营将加强宣传让医生了解法律。
根据德州的堕胎禁令,医生除非为了挽救孕妇生命,否则其他任何堕胎手术都属违法,违例者可能会被吊销行医执照,并且面临最高99年监禁以及至少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