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法律挑战刚开始 国会以叛乱为由驱逐官员难度大增
联邦最高法院一致裁定前总统特朗普享有初选参选资格后,分析普遍形容这是高院自2000年以来,对总统选举最直接的干预,而特朗普这次也仅凭法律条文的技术争议而胜诉,并未免除他因选举争议和国会骚乱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综合美联社和ABC报道,联邦高院这次历史性仲裁《宪法第14修正案》第3条的案件,首次回应了“谁才有权判断参选人曾否叛乱”,继而丧失参选资格的问题,而裁决也推翻了科罗拉多、缅因、伊利诺伊等州份较早前的决定。
分析形容,判词只表示特朗普可以继续参加各州总统初选,但并未回答他2020年挑战选举结果,以及涉嫌煽动支持者冲击国会、妨碍国会确认各州选举结果等行为,是否需要面对起诉,文件也几乎没有提及2021年国会骚乱,更没有解释特朗普能否担任公职。
概括而言,9位大法官只是一致认为,只有国会才可判断争议人士能否参选,而在细节上一众大法官也有分歧,只有5名保守派大法官认为,国会固然可以环绕《宪法第14修正案》第3条立法,但最终决定权在于法院。
对此不少分析认为,由于大法官之间本身也立场不一,日后还会出现更多选举争议,假如特朗普11月选举胜出,更可能引发不同阵营各自解读《宪法》。此外,特朗普这次也只是保留参选资格,不代表他能免除4宗刑事案的责任,无论是佛州的机密文件案、纽约的掩口费案,还是司法部以及乔治亚州各自提诉的选举争议案,都需继续侦讯。
也有评论表示,11月的大选结束后,国会明年1月确认结果时也存在变数,届时的焦点将从争议人士能否“竞选”公职,变成能否“担任”公职。
在9名大法官之中,当初由特朗普提名的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另行撰写判词,表示虽然不同意国会只能透过立法途径,化解《宪法第14修正案》第3条的争议,但她也不认同进步派大法官的立场,只是提醒朝野各界不要执著于党派分歧,“现在不是尖锐地放大分歧的时候”。
巴瑞特又说,现在临近选举的敏感时刻,高院这次裁决平息了极具争议的政治问题,法庭的角色应是让争议降温,而不是进一步加剧矛盾,因此外界不应过分解读大法官之间的立场分歧,而应重视他们一致同意特朗普可以参选。
以叛乱为由驱逐官员 国会难度料大增
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前总统特朗普可以继续参选后,部分大法官承认,裁决将会明显收窄国会权力,日后立法机关可能难以“叛乱”为由,驱逐涉嫌犯事的民选官员。
NBC报道,高院这次虽一致裁定特朗普得直,但4名女性大法官却另行撰写判词,在不同程度上质疑5名多数派同僚的理据,其中保守派的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形容,裁决处理了原本无需处理的争议,3名进步派大法官进步派大法官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卡根(Elena Kagan)、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联合发布另1份判词,也说裁决超出必要范围,限制了国会引用《宪法第14修正案》第3条的权力。
诉讼期间反对特朗普的阵营一直表示,若按第3条原则,特朗普即使赢得11月大选,国会仍可拒绝确认结果让他就职,但这次高院裁决出炉后,此举已经不再可行。有见及此,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法律学者哈森(Rick Hasen)形容,裁决等同赋予高院重大权力,可以限制国会在这方面的决定,或者国会尝试褫夺特朗普执政资格的话,“最终决定权”在于高院。
其他专家也表示,国会2022年颁布《选举点算改革法案》(Electoral Count Reform Act),正是为了防止选举争议和国会骚乱重现,议员可以拒绝承认不合法的选举人票,也可阻止获胜候选人就职。
但也有评论持不同意见,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理皮尔德斯(Richard Pildes)表示,3名进步派法官的判词可能只是表示,如果特朗普再次执政,其总统职权可能会受到法律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