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扩大“强奸”法律定义 这些接触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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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纽约州长霍楚(Kathy Hochul)周二签署的一项新法,该州将扩大其对强奸的法律定义,将各种形式的非自愿性接触纳入其中。
去年5月,陪审团基于纽约州目前对强奸的有限定义驳回了专栏作家卡罗尔(E. Jean Carroll)关于川普在20世纪90年代强奸她的说法,而是认定这位前总统对较轻程度的性虐待负有责任。
现行法律将强奸定义为阴茎插入阴道。新法扩大了强奸的定义,纳入了非自愿的肛交、口交和阴道性接触。霍楚在奥本尼的法案签署仪式上提及了卡罗尔的案件,她表示,新的定义将使强奸受害者更容易对施害者提起诉讼。新法将适用于9月1日以后发生的性侵案件。
霍楚说道:“问题是,强奸很难被起诉。实质的技术细节让陪审员感到困惑,对受害者构成羞辱,并创造了一个可被被告利用的法律灰色地带。”
在周二的法案签署仪式上,发起该法案的州参议员Brad Hoylman-Sigal表示,新的变化也将使LGBTQ社区的成员更容易追究性犯罪者的责任。他指出,此前,许多针对LGBTQ成员的性侵都不能被归类为强奸”。
“但现在我们修正了这种语言。”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