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民控Meta歧视 倾向聘用低薪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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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上诉法院6月27日裁定,重启一项针对 Facebook、Instagram母公司Meta Platforms的诉讼。原讼人为一名软件工程师,他代表工人阶层入禀,指责公司倾向僱用工资较低的外国工人,令他失去受聘机会,
位于三藩市的第九巡迴上诉法院,以2比1通过裁决,指内战时期通过、禁止在合约上歧视“外国人”的法规,亦即《1866年民权法》(Civil Rights Act of 1866)第1981条,亦适用于针对美国公民的歧视。
此案原告为已入籍公民Purushothaman Rajaram,他此前遭加州联邦地方法院驳回诉讼,因此诉诸上诉法院。他表示,Meta 青睐工资更便宜的签证僱员,认为美国公民受歧视。
愈来愈多保守派团体引用同一条款入禀
上诉法院准许根据民权法第1981条提讼的裁定,对其他同类案年来说是喜讯。愈来愈多保守派团体引用此条款入禀,挑战对推动僱员多元化的企业,以及僱用外国签证工人的公司。
有别于《1964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第七章(Title VII),即禁止工作场所歧视的内容,民权法第1981条对胜诉人的所获赔偿不设上限,也不要求起诉前须先向政府机构申诉。
上个月,一个保守派法律团体就呼吁,对大型企业泰森食品(Tyson Foods)展开调查,批评僱用外国工人比例过高,并怀疑涉及童工及无证人士。泰森食品已否认相关说法。
苹果公司(Apple)去年曾就类似诉讼,以2500万美元与美国政府和解。该公司被指在个别工种优先聘用移民工人,苹果亦否认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