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员工称粮库改生产日期,将过期大米卖给乡村学校
酉阳粮食公司员工龚先生在工作中发现,公司有很多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危及到他人身体健康。“因为当时还在公司上班,不敢举报,怕被打击报复。今年辞职后,便向县市场监管局反映该问题,但被回复证据不足,后来市监管局调查此事,但直到现在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理结果。”龚先生说,酉阳粮食公司在板溪镇粮库有350吨县级应急大米的储备,承储单位必须确保品种、数量、质量真实有效,其监管单位为酉阳县发改委。公司领导为了完成各项指标考核,以达到个人年薪收入最大化的目的,不顾人民群众特别是学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将过期大米直接更换包装,重新打码新的生产日期流向市场,有针对性地销往乡村学校。
原包装
正在更换的包装
新换的包装
龚先生称,2023年6月6日8时许上班时,他亲眼目睹酉阳粮食公司工作人员将板溪大米仓库白色包装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16日、名称为“晶威美虾稻香米”的大米,一袋袋腾装到一旁早已打码成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5日及2023年5月10日、名称为“桃源贡米”的新黄色包装袋中,然后再由工作人员用手提缝包机对新装大米进行缝合封口。据龚先生统计,这些及一些其他被同样替换过的大米,后来都流入了市场,尤其有针对性地销往龙潭镇以及周边留守儿童比较多的乡村学校,如龙潭希望小学、渤海小学、南翔小学、赵庄小学、江丰小学等。龚先生希望有关部门对该公司最近几年的大米进货、销售台账逐一进行追根溯源,查清来龙去脉,进一步发掘锁定更多的违法事实,特别是对销往乡村学校的大米进行立案查处。
10月9日下午,奔流新闻记者采访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不太清楚,已由上级部门接手办案。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称,酉阳粮食公司确有虚标保质期、虚标原料表等违法行为,此案已到调查办理结尾阶段,但举报人的一些说法与真实情况有出入。
10月10日上午,奔流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重粮集团,工作人员称不知情。奔流新闻记者多次联系酉阳粮食公司,但电话未能打通。
公开信息显示,酉阳县2022年查处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中,该公司存在虚假套取资金111.39万元用于超额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和报销个人不规范支出等问题,部分领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