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高瑜:历尽磨难虽九死其犹未悔 儿子是她软肋
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中国记者高瑜急公好义,秉笔直书,奋不顾身地投入了1989年的天安门民主运动,沦为六四运动的第一位阶下囚。解除羁押之后,高瑜继续用手中的笔和纸,记录中国的现实,抗争命运的不公,坦然面对接踵而至的迫害和厄运。
高瑜最近接受美国之音的专访,以自己两次判刑入狱,一次监视居住的亲身经历,揭露了当局断案荒唐,株连残酷,以及“依法治国”招牌下的司法黑暗,展示了一位中国知识女性乐观向上、不屈不挠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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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高瑜:历尽磨难虽九死其犹未悔(1)
专访高瑜:历尽磨难虽九死其犹未悔(2)
六四民运的第一位阶下囚
高瑜的厄运与中国的厄运紧密相连,始于北京残酷镇压1989年的天安门民主运动。1989年6月3日六四惨案发生的前夕,高瑜就被国安秘密逮捕,成为六四民主运动被捕的第一人。
时任中国总理、镇压学生运动的急先锋李鹏后来发表的日记中,点名高瑜为“神通广大的记者”。高瑜说,李鹏这样说可能主要依据她在六四前夕希望与学生和各界人士进行沟通,避免发生流血惨案。
六四惨案发生的前夕,戒严部队的坦克和军车源源不断开进北京,学生与北京市民对峙的紧张局势有一触即发之势,高瑜与所有关心国家命运和学生安全的人心急如焚。
她说:“5月21号胡绩伟(前人民日报主编、全国人大常委)让我去劝学生退场,我替学生起草的一份声明,也给人大递去了,就是提出来军队不进城,我们退出广场。第一个提出要退的,就是这个(声明)。”
六四惨案发生之后,时任国务委员兼北京市长陈希同在《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中,点名时任《经济学周报》副主编的高瑜采写的《严家其温元凯关于时局的对话》为“动乱暴乱”的政治纲领,其目的是为了掩盖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错误,以便为推行资产阶级自由化制造舆论。
高瑜被捕之后没有判刑入狱,而是被监视居住。高瑜说:“关得我实在烦,还不如进监狱或看守所,因为就我一个人,关得我患了心绞痛,90年8月10日就昏过去了。”
18天之后高瑜被释放回家,专案组组长亲自护送。时值北京盛夏傍晚,人们都在门外乘凉,组长略有歉意地对高瑜说,这么多人看着可能对你影响不好。
高瑜说:“你就是把我从监狱里放出来,我也不在乎啊。结果没想到,人们夹道欢迎,我还记得文化部一个老局长说:小高,你是好样的。”
是非自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
“二进宫”
1994年,担任香港和海外华文媒体自由撰稿人的高瑜因泄露国家机密罪再次被捕。至于高瑜泄露了哪些国家机密,维基百科说,中国官方和高瑜本人都不曾透露。海外有些媒体还热炒高瑜二次被捕的内幕。
高瑜对美国之音表示,其实并没有什么内幕,也不存在什么“迷”,她涉嫌泄密的内容主要就是在香港发表有关中国机构改革和江泽民反腐倡廉讲话的文章,而这些内容早已在香港见诸报端了。
她说:“替我做无罪辩护的张思之律师拿出这么厚的一摞资料,都是香港媒体人包括程翔、刘锐绍等人给他提供的的复印材料,有一尺多厚,证明我说的不是机密,之前之后都是社会广泛讨论,香港媒体反复报道的。”
高瑜说,更荒唐的是,法庭宣判竟违反中共自己制定的公开宣判的司法规定,既不通知律师,也不通知家人,而且连罪名也做了变更。
“本来的罪名是‘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他们也知道成立不了,那全是公开的东西,那不就是你们党的人民日报成天发社论讨论的问题吗?结果到了宣判的时候,罪名改成公务员泄密罪,属于渎职罪范畴。”
就这样,已经丢掉铁饭碗5年之久的高瑜不明不白地背了一个公务员泄密的罪名,被判六年监禁,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服刑期间,高瑜于1997年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新闻自由奖”。也正是由于这个奖,当局不仅提高了高瑜的监控等级,而且把她从美国政府施压下中共释放的一批政治犯名单上删除。
“1997年奥尔布赖特(时任美国国务卿)访问北京,跟钱其琛谈,说我们最看重新闻自由,你们把高瑜放了吧。她提了一个八人名单,第一个是魏京生,第二个是我,陈子明他们都在后面,后来我听说,(钱表示)除了魏京生以外,别人都可以考虑。结果我得了这个奖以后,我就等啊等啊,没信儿了。”
1999年朱镕基访美,高瑜在10月1日中国国庆前夕被保外就医,提前七个半月释放。回家路上,高瑜对接她回家的丈夫说,真遗憾,没赶上庆祝国庆50周年的礼花。
“要是赶上10月1日国庆我出来多好,那礼花就是为我放的。”
儿子是母亲的软肋
过了一段消停日子之后,高瑜2014年再次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北京警方逮捕,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经上诉,二审改判有期徒刑5年,直到2019年才刑满释放。
中共官媒披露,高瑜这次泄露的“国家机密”是中共中央“9号文件”,当时俗称“七不讲”,将“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等内容列为威胁中国社会的“七大危险”。文件要求加强管控,抵制“西方敌对势力和国内异见者还在不断向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据新华社当时报道,“2013年6月,高瑜通过他人获得了该机密文件的复印件后,将内容逐字录入成电子版保存,随后将该电子版通过互联网提供给某境外网站负责人。该网站将文件进行了全文刊登,引发多家网站转载。”
高瑜说,在她所谓“泄露机密文件”之前,这份文件的内容已经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她从不同渠道听说过当时引起巨大反响的“七不讲”,但绝非“非法获取”
她说:“我手里有九号文件的复印件,但除了在朋友那里道听途说的部分内容之外,最完整的竟是在百度上下载的。你输入“七不讲”,搜索结果的第二条就是四川一个县级党网全文登载的九号文件。”
新华社的报道还说:“犯罪嫌疑人高瑜交代了将一份非法获取的中央机密文件提供给某境外网站的犯罪事实。”报道还提到,高瑜并且表达了深刻忏悔,“甘愿接受法律惩处”。
高瑜说,这完全是变相的逼供信:“预审员审讯我的时候说,‘我们找地儿跟你儿子谈了,你儿子的电脑上也有这份九号文件。’我一听,坏了,我就知道儿子也被抓了。我当然知道他们不敢打我,刑讯逼供,但是你把我儿子抓了,那你比打我,刑讯逼供我还要命。”
儿子是母亲的软肋,高瑜说,如果儿子被他们屈打成招,她将遗恨终生。所以为了儿子,高瑜豁出去了,一切都按照他们希望的结果招供。
她说:“我说那我就按着你说的吧,他说你拿什么传给海外的?我说我拿电脑?或者用邮箱?我还得问他。他说不是,当时Skype是最热门的,你会不会用这个?他一说这个呀,我就敢承认了,一来我没有,二来我得用我的IP地址发给海外的IP地址,海外才能接收。你得拿出物证来呀,对不对。”
高瑜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说,高瑜的悔罪是强迫的,而且后来高瑜也撤回了这份认罪。
高瑜特别感谢她的两位辩护律师莫少平和尚保军,称他们用中国的法律条文驳倒了中国法庭强加给她的不实指控,堪称教科书级的辩护。
她说:“律师援引高院有关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九十五条,它说使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或者采用其他对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都是违法的。”
六四事件之后的30多年里,高瑜几乎一半时间是在狱中、监视居住和司法诉讼之中度过的。如今这位年近八旬的著名记者精神矍铄,虽然处于当局严密监视之下,却仍然笔耕不辍,以推特为平台,续写着她对中国的观察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