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平权”招生被判违宪 警惕特权阶级的话语圈套
当地时间2022年10月31日,美国华盛顿,哈佛学生Shruthi Kumar(左)和Muskaan Arshad与其他活动人士一起参加了一场集会,最高法院听取了两起案件的口头辩论,这两起案件可能决定大学招生平权法案的未来。人民视觉 资料图平权行动政策“并不完美”,但依然是“机会阶梯”
1964年,美国颁布了著名的《平权法案》,要求任何接受联邦资助的大学、企业和机构必须禁止种族歧视,为了帮助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族裔,法案规定要在教育、就业中对少数族裔予以特殊照顾和补偿性优惠。
但保守派法官这次的结论是,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招生政策违反了美国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法院的结论是,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种族意识招生计划未能遵守法院在之前案件中制定的狭隘限制,并指出大学计划“必须遵守严格的审查,永远不得将种族作为刻板印象”或消极的,并且必须在某个时刻“结束”。这实际上禁止了使用“平权法案”政策。
最高法院对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裁决将限制学院和大学,特别是选择性机构,在招生过程中考虑申请人的种族作为一个因素的权利。法院指出,学生仍然可以在申请中讨论他们的种族,但大学“错误地得出结论”,即“个人身份的试金石不是克服的挑战、培养的技能或吸取的经验教训,而是他们的肤色”
过去的研究表明,大学招生中种族意识的消失影响了大约四分之一的美国学院和大学,这将导致被高选择性大学录取的黑人、拉丁裔和土著学生数量下降。这可能会导致这些学生不断地转向其他选择性较差的大学,并可能导致精英院校的多样性降低。
高度选择性的私立和州立大学现在将争先恐后地寻求种族中立的替代方案来提高多样性,过去在已经禁止平权行动的州进行的研究表明,这种现象不会达到与种族意识招生相同的多样性水平。
在9人组成的最高法院中,6名倾向保守派的法官战胜了3名倾向自由派的法官。最高法院首位黑人女性凯坦吉•布朗•杰克逊发表了一份明确的异议,称该裁决意味着“种族主义离开我们需要更长的时间”。
对于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定,哈佛大学校长劳伦斯·巴考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虽然常春藤盟校“肯定会遵守法院的裁决”,但它将继续吸纳“具有多种背景、观点和生活经历的人”。
北卡罗来纳大学校长凯文·古斯基维奇表示,虽然这不是该大学“希望”的结果,但它将审查该决定并“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以遵守法律”。
美国前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也公开谈论了这一裁决,她回忆起自己作为大学里为数不多的非裔学生之一为获得归属感而付出的努力。
这位前第一夫人回忆起她在普林斯顿大学读本科期间作为校园里为数不多的黑人学生之一的经历,并解释说,她有时会质疑人们是否认为她只是因为平权行动政策而被录取。但她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和其他有色人种学生表明,他们也属于精英学术环境。她写道,虽然平权行动政策“并不完美”,但它帮助“为那些在我们历史上经常被剥夺展示自己攀登速度的机会的人提供了新的机会阶梯”。
米歇尔·奥巴马在声明中写道:“很多时候,我们只是接受金钱、权力和特权是平权行动完全合理的形式,而像我这样长大的孩子却被期望在地面不平整的情况下进行竞争。所以今天,我为那些想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以及他们将面临什么样的机会的年轻人感到心碎。”
她还写道,法院对平权行动计划的废除不仅提醒我们反映公平和公正原则的政策的重要性,而且提醒我们让“这些价值观在我们所有的学校、工作场所和社区中成为现实”的重要性。
巴拉克·奥巴马在一份简短的声明中回应了这一观点,他写道,虽然平权行动政策有其缺陷,但“它让像米歇尔和我这样的几代学生证明了我们的归属。”
这位前总统写道:“现在我们所有人都有责任为年轻人提供他们应得的机会,并帮助世界各地的学生从新的视角中受益。”
对于这一裁定,美国亚裔群体的观点也不尽相同。亚裔美国人教育联盟主席赵宇空在BBC的采访中表示,他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他的组织认为,平权行动对亚裔美国学生进入精英学校的入学几率产生了负面影响。
“这一决定将保留精英统治,这是美国梦的基石。”赵宇空表示。
而旧金山华人权益促进会则表示,他们对这一裁定表示沮丧和反对。该组织在声明中写道:“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重创了高等院校创造真正的教育公平的能力。然而,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该判决严格被限于在大学录取中对种族的考量,而没有限制有针对性的外展和招聘等其他的重要举措,或确保学校有更多样化背景的教职员工和学校领导层。”
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现任教于上海纽约大学的林垚介绍与分析了美国高校多年来奉行的“平权行动”(即“平权法案”)政策。他认为,“平权行动”政策之所以有目前的种种局限,根源并不在左翼身份运动本身;相反,恰恰是由于美国右翼保守派势力过往几十年间对更雄心勃勃的、更有阶级交叉性视角的种族平等诉求的围堵绞杀,导致转型正义的政策试验空间不断收缩,只留下一些小打小闹的优惠补偿措施。
林垚认为,比起大多数人无缘参与竞争的高校录取来说,中小学基础教育质量的改善才是治本之途;但自从最高法院在“布朗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1954)中废除公立基础教育的种族隔离之后,白人种族主义者及其控制的各级政府就采取了种种阳奉阴违的手段,确保黑人社区无法享受与白人同等质量的基础教育:先是干脆关闭所有公立学校,把所有师资转移到只对白人学生开放的私校,让黑人孩子无书可读;在这种做法被判违宪(Griffin v. County School Board of Prince Edward County,1964)之后,又通过市郊用地规划等政策倾斜襄助城市中产白人大规模“外迁”(white flight)、同时减少对城市黑人社区的市政服务与基础建设投入,令黑人户主的房产价值大幅缩水,在以学区房产税为公立教育最主要经费来源的美式体制下无力维持黑人学区的基础教育水平;民权运动者曾一度挑战这一体制,希望能够通过公立教育经费统筹、而非各学区依赖房产税自生自灭,来保证基础教育的质量和公平;但这一挑战在七十年代保守派夺回最高法院之后遭到重创(San Antonio Independent School District v. Rodriguez,1973),学区房产税体系维持至今,美国公立教育的质量也因此一路下滑,黑人社区自然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而上不起昂贵私校的底层白人也连带着遭受池鱼之殃。
林垚指出,正是在这个背景下,美国各高校才先后推行录取上的“平权行动”,旨在对从基础教育开始就遭受层层政策歧视的黑人社区做一些力所能及(却又杯水车薪)的补偿。但就连“平权行动”的尝试,也受到保守派的种种钳制而不断变形走样:比如最高法院在一系列判例中(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1978;Grutter v. Bollinger,2003;Gratz v. Bollinger,2003),拒绝将“平权行动”视为对历史上系统性歧视后果的纠正与补偿(交叉性视角),只接受高校从“校内种族多元性”的好处(单一身份维度视角)出发为其辩护,导致后来的高校录取越来越看重“多元性个人陈述(diversity statement)”等评价标准较为主观的材料;不允许高校录取采用标准较明确、透明度较高的种族配额(racial quota)或种族加分(point allocation)等制度,只允许高校对申请学生进行语焉不详的“总体评估(holistic review)”。
林垚表示,近年一些亚裔抱怨自己在高校录取面试中遭到歧视、因为面试官对亚裔的种族刻板印象而被打低分,其实恰恰是保守派最高法院不断收窄高校在“平权行动”政策上的试验与调整空间的后果。除此之外,美国不少高校(尤其私立名校)的录取名额,很大一部分已经被(起源于白人至上主义的)“校友后代优先录取(legacy admission)”、(以讨好权贵及金主为要的)“教务长兴趣名单(dean’s interest list)”等项目所占据,而这些项目的绝大多数受惠者是中上阶层白人。无视这些特权录取项目的存在、无视保守派对高校录取改革模式的限制与扭曲、无视保守派对高校录取之外更深更广的改革诉求的长期阻击,却把“平权行动”本身视为不同少数族裔之间、以及少数族裔与底层白人之间反目成仇的罪魁祸首,无疑是陷入了特权种族中的特权阶级的话语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