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新政:在美住满十年拿“绿卡”!申请条件曝光!无证华人与美国公民“闪婚” 免回原籍国面谈…
另有律师表示,根据“就地假释”政策目前公布的信息,初步申请条件必须包括:
“在2024年6月17日及以前就已在美国,且没有通过签证或假释进入美国”、
“到今年6月17日为止,已在美国居住10年”、
“到6月17日及以前,已跟美国公民结婚且仍有效”、
“申请者没有合法的移民或非移民身分”、
“没有特定种类的犯罪纪录,也不会对美国国家及社会安全造成威胁”。
律师称,值得留意的是目前细则仍未出台,也不确定何时可接受申请,其他有关处理时间、费用,或哪类犯罪类别将列入禁止申请,都还需等待政府当局公布。
现行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没有通过合法方式进入美国,只要跟美国公民结婚,在通过证明婚姻真假(I-130)并取得豁免(I-601a)后,则有资格回原籍国等待绿卡面试,律师表示,回原籍国面试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一旦被拒则可能滞留境外无法回到美国,此外,等待该项豁免的审理时间越来越长,目前排期已经长达四年。
而新的“就地假释”政策允许非法越境进入美国的无证移民,在符合规定资格的条件下,可以在美国接受移民面谈,解决了返回原籍国等待面谈可能面临的风险。
另有律师补充说,就目前情况来说,如果申请者符合就地假释的话,直接提出就地假释可能会比申请豁免好一些,特别在等待审理时间方面。
对于未成年人受益“就地假释”的部分,根据移民法定义的受益子女,主要指继子、继女,且这些子女在你跟美国公民结婚时不满18岁;另外,在提出申请时,子女需满21岁,还有就是子女必须未婚。
有不少华人询问当时持合法签证进入美国后非法居留至今,可否申请就地假释?律师提醒,非法滞留不在新政适用范围,此外,“就地假释”的最大前提是必须跟美国公民结婚,如果另一半是绿卡持有者,也不符合申请条件。
来源 | 世界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