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中国儿童被美国收养 中国禁止国际领养的原因
资料照片:2007年3月7日,一些西班牙夫妇带着他们新收养的中国孩子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散步。
编者按:这是易富贤为美国之音撰写的评论文章。这篇特约评论不代表美国之音的观点。转载者请注明来自美国之音或者VOA。
9月5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例行记者会上证实,中国政府调整了跨国收养政策,从8月28日开始,除“外国人来华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和继子女”外,不再展开任何国际收养工作。这意味着国际收养的大门基本关闭。
独生子女政策下的生机和商机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将人口当成负担,因此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并禁止有孩子的家庭收养孩子。1981年我在读小学,邻村有个被强制堕胎而幸存的婴儿,被公社计生干部送给我们村一对不孕夫妇收养,但是由于早产和人工引产导致的损伤,这个孩子几个月后还是夭折了。我一个亲戚因为收养了孩子而被地方政府威胁,要以超生标准罚款,并收回耕地,于是在收养孩子两年后不得不将孩子送还。
很多农村付不起超生罚款的家庭,不得不将孩子弃于路边,留有衣物和部分现金,期待被好心人收养,但这些孩子大多得不到收养而死亡,因此在路边经常看到弃婴的尸体。我们村一对村民将路边的弃婴抱回家准备收养,但由于他们已有孩子,不符合领养条件,要被超生罚款,不得不将孩子抱到乡政府,据说这个孩子最终还是夭折了。
中国在1980年代开始了涉外收养,但当时人数很少。中国在1991年实行一票否决制以强化计划生育的同时,也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2年施行),规定外国人可在中国收养儿童,开启了中国涉外收养的大门。此举对中国政府来说是一举三得:将孩子这一“负担”输出国外,减轻了政府抚养孤儿的压力,地方政府和孤儿院还可从每个领养家庭获得数千美元的领养费。于是涉外收养数量逐年大幅增加,中国城市的弃婴因此多了一条生机。但是农村由于没有孤儿院,弃婴依然在无声中消失。
由于国际领养有利可图,中国一些地方政府于是“没收”超生的孩子,将他们送到孤儿院供国际领养。比如在2002年至2005年间,湖南省邵阳市部分地区出现“抢婴潮”,甚至头胎女儿也被抢走,送给美国家庭收养,也就是著名的“邵氏弃儿”事件。
2005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当年,中国涉外收养数量达到顶峰,共有1.3万儿童被国外家庭收养,其中7903人被美国家庭收养。
10万名中国儿童被美国家庭收养
2016年中国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过去30年,有近15万名儿童被国际领养。实际数字应该更高,因为1980年代末和1990年代初的一些领养儿童没有记录在案。2016年之后还有近1万名儿童被国际领养。
中国成为国际领养的主要来源地,原因之一是中国的领养程序集中、可预测且成本低廉。大多数父母为领养中国孩子花费16,000至20,000美元,包括往返机票和住宿。在美国境内或从危地马拉等热门国家领养婴儿,费用可能是这个数字的两倍,因为这些国家的领养法律成本高。
1999年我来到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有个朋友就从中国领养了一个女儿。她跟我开玩笑说:“Everything is made in China, even my daughter(美国所有东西都是中国制造的,我的女儿也是)”。2002年我来到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得知总人口20多万的麦迪逊,从中国领养的孩子当时就已经超过500人。
根据据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局(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的统计,1999-2020年美国家庭共领养了280,527名外国儿童,其中82,658名儿童来自中国,占总数的29.5%。加上1999年之前的数据,估计美国领养的中国儿童总数超过10万,其中有部分是像“邵氏弃儿”那样被计生委官员从父母身边抢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