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休、不好意思,带薪休假为何成了难以启齿的事
有人担心误了前程不敢休假;有人繁重任务在身,怕休假增加同事的工作量;还有人眼看着领导和同事埋头苦干,自己不好意思休假……对于这些深藏在职场人心中的休假顾虑,王晨和同事们体会颇深。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早在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中就确立了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等也都有落实带薪年休假的详细规定。然而,即便是法定权利,劳动者们说起带薪休假,还是会焦虑、愧疚甚至感到羞耻。“请假在心口难开”,成为不少职场人的“隐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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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休假会心虚、不好意思
“要拿着休假申请单找各领导签字,还要让交接工作的同事签字,心理压力会特别大。”王晨是内蒙古人,今年8月,父母到成都看他,王晨想申请休假陪陪父母,但详细了解休假申请流程后,他有些迟疑,“身边同事没有一个人离开过岗位,我要休假的话,感觉有点心虚,所以我也就不好意思请假了。”
王晨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工程建筑企业,建设项目分散在西南各地。初来乍到,他需要轮岗到项目一线锻炼,虽然工作时间不长,但他已经深刻感受到工作节奏的紧凑,同事们时常用“5+2”“白+黑”“以项目为家”来调侃平时的工作状态。
“这种工作氛围下,提休假是不是意味着想偷懒?”王晨有些纠结,“为了几天假期,影响领导对自己的工作评价,有些划不来。”
和王晨的犹豫不决有所不同,从事广告策划工作的李静早已放弃了对休假的期待。“就算人不在办公室,工作却还是背在身上。”几年前,在一股脑忙完几个大项目后,她向领导申请了休假,陪家人外出旅行。然而,整个休假过程十分“坎坷”,工作电话不停,她只能一次次地请同事帮忙,回应客户需求。
“既没玩好也没干好,无论在家人还是在客户和同事面前,都有非常强烈的窘迫感。”李静说,为了业绩与效益,自己有时会同时对接多个广告项目,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内部的优胜劣汰也很残酷。从小县城打拼到大都市,李静不敢在工作上有丝毫放松,那次之后,她便再也没有主动申请过休假。
02
加班文化盛行,让人羞于休假
休息休假,会被与“工作偷懒”“占便宜”相提并论,会在激烈的职场竞争中被边缘化……这不仅仅是王晨和李静的顾虑,还是绝大多数职场人的心声。
“你有请假耻辱吗?”今年3月,有媒体就这一话题发起网络投票。结果显示,在近4万人的回答中,1.8万人选择“有,一请假就焦虑”,1万人选择“没有,想休假会直接提”,另有1万人选择了“取决于领导态度和职场氛围”。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恢复和扩大消费20条措施,其中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内容引发广泛讨论。“老板不休假,我们打工的怎么敢奢望”“一想到要请假,就会有负罪感”……在相关新闻的评论区中,不少职场人士坦率直言,他们对于申请休假的“内疚”“羞耻”等职场情绪和心理压力呼之欲出。
“这一心态跟职场盛行的加班文化有关,这种扭曲的文化导致大家潜意识里认为休假是不应当有的想法,只有拼命奋斗、把自己‘焊’在工作上,才能在竞争中有安全感。”何天是黑龙江人,在成都工作的10年间辗转多家互联网企业。由于老家距离较远,他通常会把年假攒起来,只为在春节时和家人多一些团聚的时间,“为此,我平时几乎不请假,而且会向公司承诺,休假期间远程办公,绝不耽误工作。”
《工人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带薪休假落实难的问题,在民营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微企业尤为突出。求职不易、加班文化盛行等现实因素,使得很多人对休假忧虑重重,产生“不敢休”“不好意思休”等畸形的休假观。
“必须强调的是,‘请假羞耻’是一种观念的误区,递交休假申请与兢兢业业工作并非背道而驰。” 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阎付克认为,带薪休假难落实的背后,涉及一个非常重要却常常被忽视的问题,即社会多方对于劳动者休息休假的观念没有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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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休假观,让职工敢休假能休假
“带薪休假是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底线保护,休假权益不应被忽视。”阎付克认为,一些企业负责人认为,让员工休假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和运转,造成成本压力,但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良好和谐的职场环境和氛围同样重要。“我们观察和统计发现,工作强度大、休息时间少,与企业职工流动性高和人才流失呈显著正相关。”
在阎付克看来,休息休假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共识,重塑休假观,形成共治合力,让劳动者大大方方地休假。
“人要劳逸结合,要休养生息,给身体补补能量,给心情换换环境。”阎付克呼吁道,用人单位应积极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在请假流程、审批标准、请假后工作安排等方面形成明确清晰的制度安排,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有利于提升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品质,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阎付克建议,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约束,比如适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增加企业违法成本,为职工维权提供更多帮助和指导等。
“当休假权益被剥夺,劳动者基于就业机会、工资收入、职级晋升的考虑,一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忍,要么走。”作为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的杰出律师,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恩慧常年接触各类劳动纠纷案件,他发现,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年休假权益的情况,时常在职工准备离职或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提起。
王恩慧告诉记者,实践中存在大量劳动者主动放弃带薪年休假的情形,如何引导他们增强依法维权意识,转变休假观念,同样是促进带薪年休假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