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出嫁女”状告村集体:征地补偿为何只给儿子?
如果说人活着是为了追寻“我是谁”这个终极问题的答案,那么在2022年1月9号,30岁的周宇被给出了一个她此前未曾预想的身份:出嫁女。
不可思议,这是她的第一反应。站在村庄的公告栏前,她举起手机,拍下这张即将改变她人生的白纸——她所属的村庄去年被征用了一块村级留用地,作为“出嫁女”,19位村民代表中有16位不同意她参与此次土地征用款分配,她失去了应得的120100元。
©周宇
原来,“结婚”这件事,还分卖家秀和买家秀。“卖家秀”是她决定走进民政局时对婚姻的理解:两个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建立长期契约关系。而“买家秀”,则是这张公告上给出的标签“出嫁女”——即便她与丈夫在本地相识,结婚半年多来户口并未迁出,仍住在父母家里,此前也从未听见有人如此称呼自己。
再接着往下读,她看见了一句更加匪夷所思的话:一夫多妻的谁享受。封建时期的词汇明晃晃地出现在盖了公章的文件上。这是指离婚的女性,如果前夫还未再婚,可享受权益,若是前夫再婚,便不可再享受。后来,周宇还发现如果女性未婚,她便可获得应有权益,一旦她们结婚,就会面对更多分类:独女户可以享受权益,她的丈夫和孩子也可以;二女户只允许其中一女招赘,但通常来讲,两个女儿谁家人口多,就分给谁家,至于内部如何继续分配,请家庭内部讨论。
那么有出嫁男么?她想,没听说过,男的好像怎样都行。在这个村子里,任他单身、结婚、离婚、是否是独生子,他们不必被分类,也都能平等地获得一份土地征用款。
此刻,她被震撼到了,出嫁女,她想,这称呼可真陌生,“为什么结婚了一定是出嫁?”她感觉到作为“人”,没有被尊重,而这仅仅是因为自己是个女的?还是个结了婚的女的?
周宇自称是新时代农村妇女,受的是男女平等的教育。父亲教育自己,女性要独立,要工作,要不依附于他人。结婚时,因为先生家条件一般,也因为要做独立女性,她没要彩礼。
直到她开始了维权之路。在街道,她遇到了村里同样被定义为“出嫁女”的、更年长一些的阿姨们。阿姨们现在上了年纪,来吵一次,回去就病了,有人打几天点滴,养好了又继续来吵。阿姨们告诉她,工作人员曾用方言说,“出嫁女还争这个钱,你还要不要脸?”这句话刺痛了她。她在网上发帖求助,绍兴市一位有同样经历的姐妹去维权时,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谁叫你们投胎成女的?”
曾遍布农村墙壁上的计划生育瓷砖宣传画“一个女儿一片天 老有所养享晚年”©视觉中国
现在,占据她大脑的情绪是愤怒了,“我们身为女的怎么了?我们除了性别跟男的有什么区别呢?”
她决定走法律途径来甩掉“出嫁女”的身份,维护自己的权利,然而,一审败诉,二审败诉。9月中旬,我在浙江诸暨市见到了周宇。这是一座安静的小城,街道干净,以古越文化和西施故乡为骄傲,袜子、珍珠和五金工厂遍及周边的乡镇,成为拉动经济的主要来源。2022年,诸暨在全国县及县级市中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排名第一。
我们在一家牛杂店里吃晚饭,眼前的女孩既不符合农村女性的刻板形象,也与网络上那个愤怒的形象相差甚远,跟老板讲起方言时,还带着一种江南女孩特有的柔软。她个头不高,穿着黑色上衣,黑色短裤,带跟的黑色凉鞋,脸小小的,化了精致的妆,很漂亮,一双大眼睛躲在一顶棒球帽下注视着我。
牛杂在锅里沸腾,但她忙着诉说,几乎没怎么吃,我们聊到快打烊,食客几乎走光,给我一种要小声说话的警示,但她丝毫没降低音量。她说,去年十月,她起诉村集体的案子二审败诉了,她不服气,正申请省高院再审,如果不被受理,她会继续申诉到最高院。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的项目主管林丽霞告诉我,2004年,她就开始接触到女性由于结婚而丧失土地、征地拆迁款和集体经济分红的案例,“农村女性只要结婚,村集体就认为你不属于我这个村。”人们默认女性应该作为男性的附属品,去夫家享受权益。如果夫家此前已经完成了土地或股权分配,女性就会落入“两头空”的境地。而当离婚、丧偶等情况发生时,没有了男丁,村里也同样可能剥夺她的权利。到2022年,仅千千事务所就接触过3000多起这样的纠纷,其中由千千代理的200多起案件中,接近九成遭遇了败诉或不予受理。2010年,全国妇联曾做过一个调查,在农村没有土地的妇女占21%。
二审判决下来后,周宇曾给二审法官在信中写道,
“而男性,只需要他们身为男性,他们的野心似乎可以被包容,政策可以放宽,配偶户口迁入时间可以延迟,哪怕还没有孩子,只要结婚登记就可以多给两个孩子的份额,这时并不需要考虑是不是其他人会少分到钱,而女性,仅仅是想要自己的份额就要被扣上贪心的帽子。”
自我武装
想要摘掉“帽子”,夺回权利,周宇先进行自我学习和武装。作为一名设计师,她没有固定工作时间,客户需要时随叫随到,早几年熬夜干活也是家常便饭,2021年,她还成为了一位母亲。如今,在工作和育儿的间隙,她开始学习法律。
每天晚上9点,哄睡孩子后,她打开手机,在所有能想到的平台搜“出嫁女”,学习别人的案例。这源于一种设计师的工作习惯,遇到不擅长的领域,就先看看大师们的设计。但先于知识,她看到的是农村妇女的苦难:湖南的一位女士由于是个超生的女儿,外嫁后无法分得权益;内蒙古的一位女士坚持不懈地为土地维权了三十几年,乡里的领导曾说,“谁让你结婚以后赖在娘家?户口也不迁走?”最后,靠绝食三天,她争取回了一部分权益,但她的孩子仍无法享受到和其他村民同等的土地。
最让她印象深刻的一位女士住在离诸暨不远的东阳市,2013年,由于这位女士的弟弟外出发展,经过父母同意,她招赘了。没想到两年后,弟弟决定回乡,并打算娶妻,房子不够住,所有人都劝她搬走。她和丈夫无处可去,想申请宅基地,被村集体拒绝,理由是她家已有了男丁,回家路上,她看到墙上用红漆刷的宣传标语,“生儿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后来,她求助妇联、政府,都失败了,求助法院,被认为是村民自治,不予受理。
©视觉中国
她所在村子的书记曾在接受一家公益机构采访时说,“给她分宅基地是根本不可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我们不管,村规民约不受法律管,也不是针对她一个人,如果哪个女儿都要来批房子的话,那不就乱套了吗?”
如今,她被迫从村里搬出,租住在一间逼仄的小房子中,靠打零工维持生活。
当看到那些胜诉的判决书,周宇会把每一条对她有用的法条复制下来,如珍宝一样整理到一个文档中。丈夫睡去后,黑暗中的她读到《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时感到振奋。《民法典》中男女平等的原则成为了她手中锋利的矛。《土地承包法》离她远了点,但也算个好用的武器,“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有一部法律给她浇上了一盆冷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了村民自治极大的空间,也成了很多地方法院选择不予受理案件,或最终没有支持维权女性的原因。
久病成医,我们见面时,坐在我对面倒背如流各种法律法规的她倒像个律师了,“我还真想过要考个司法证,”她笑了。
她还总结出,维权女性败诉有两个常见原因:婚后没有住在村庄中,或者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此,她整理出自己的证据:股权证、股权证明和村里的股权台账、她曾因征地而成为失地农民获得的养老保险、她在丈夫家乡从未享受过权益的证明,网购记录和电费账单以证明她一直生活在村里。
周宇的证据之一,股权证©周宇
在现实生活中,维权的出嫁女们往往会成为整个村庄的敌人,她们被诋毁成贪财的恶女,她们的庄稼被破坏,甚至被赶出村庄,居无定所。幸运的是,周宇并没遭遇这样的冲突。她所居住的村庄2021年已拆迁完毕,地理意义上不再存在,自然也少了被议论的机会。村庄中,大部分人的态度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尽管亲戚们会指责她“搞事情”,会向她父亲控诉“你女儿头很铁嘛”,但总的来说,没有想象中的恶人挡路。
丈夫虽然没在维权上帮上太多,但承担了很多育儿工作。我们一同吃饭时,她丈夫耐心地喂孩子吃饭,给我们留出说话的空间。她的孩子可爱而乖巧,五月一家人去北京旅游,两岁的宝宝在人潮拥挤的景点独立走完了全程,想被抱时,先找的是爸爸,而不是妈妈。
据周宇说,村支书也算是村里的“老好人”,平日见了谁,都会打招呼,和和气气。决定起诉后,街道的书记跟村里面交代过,“出嫁女们”要复印什么资料都别为难。虽然败诉了两次,但她说“法官也很无奈的”。
看上去,处处都是“好人”,但偏偏没人可以帮她甩掉“出嫁女”的身份。那段时间她睡得不好,有时深夜两三点醒来,就拿起手机继续看到天亮。在网上,她很快找到了千千律师事务所,那的律师鼓励她维权,微博上认识的姐妹也常给发来新的案例,她们会互相鼓励对方坚持下去,“感觉又看到了一点光”,“一起加油,你我都不是一个人”。在这个隐秘的同盟中,周宇感到力量。
她还不停地听到一个名字,隔壁村的高丽。这是一位出嫁后丧失权益的聋哑人,她的母亲蒋晓婕为了女儿的7000块钱补偿款打官司,2021年11月二审败诉了,两个月后,周宇变成了“出嫁女”。两件事的必然联系无法证明,但周宇每次找街道,对方都会试图用高丽的败诉劝退她。
但是,“这不是她的错”,周宇没有埋怨这位素未谋面的姐妹。后来,她去看望了高丽的母亲。
在那些胜诉的判决书中,给周宇带来最大信心的是一起钦州市的18位外嫁女集体收益分配纠纷案。她在电脑上调出这份卷宗,值得注意的段落早已被她用橙色高亮,一字一句,她认真地读给我听: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被告新七里桥居民小组讨论形式是其村民自治的表现,但其作出的租金收益分配决定,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将具有与其集体成员同等权益的原告排除在外,侵犯了原告享有的同等收益分配的权利,该部分决定内容应为无效。”
©中国裁判文书网
“看到了吧?意思说民主决议的形式是合法的,但是决议的事项不合法,那么也是无效的。”她的眼睛是亮的。她曾期待这样的判决。
失败
一审在2022年8月17号进行,走进法院时,周宇觉得自己充满了敬畏之心——那些她收藏的珍宝般的法条可以保护她。有律师,她不用怎么说话。双方按流程过证据,她记得清楚,自己的律师问对方律师,男的会被称为出嫁男吗?对方回答不出来。
对方辩称,涉案的征用土地是村级留用地,可以不按照集体经济股份分配,她的律师又问,那么你们是依据什么做出分配的?
对方律师先是沉默,然后强调了,我们没有侵害妇女权益。
庭审结束,她挺自信,“对方律师都哑口无言了。”等判决的日子里,她按捺不住,给法官写信,“这个投票(出嫁女)代表的不是12万,也不是每个人因此多分了几千块钱,而是我整个的人生……”
几天后的早晨,她正洗漱,收到信息说判决书可以下载了,一打开文件,败诉,她感到当头一棒。判决认为她并没有一直在村庄固定的生产、生活,这让她有一种自己的证据被忽视的感觉。末尾还有那句她最怕看见的话:该民主决议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利的范畴,本院予以尊重。
一审判决书©周宇
毫不犹豫地,她选择上诉,这是她人生第一次对作为女性所遭遇的不公进行反抗。回头看,她也想起了人生中那些沉默的时刻。上学时,她个子矮,皮肤黑,被同学起外号叫“烧炭婆”,老师也否定她读书的能力,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很自卑。高中时,她无意中听见两个男生在她经过时高声讨论,“她是不是处女?”她沉默着。工作后,遇到性骚扰,她没有选择回击,只是避开,背后默默骂几句。但现在,她不想再逃开了。
等待二审开庭时,她知识学得更多了,村里有其他长辈缠上官司,她拍拍胸脯,我帮您写个诉状,半小时的事。二审,她连律师都没有请。
第二次开庭那天,前面的案子拖到四点钟,眼看着要下班了。开庭后,法官突然提问,那村子里独生女怎么分配?她解释,独生女是可以分到的,两女其中一女可以分,只有像她这样有弟弟或哥哥的出嫁女才分不到。等解释清楚,半个小时过去了,稀里糊涂的,庭审结束了。后来她才知道,这些问题可以“庭后核实”。
10月31日,又是在早上洗漱时,同样的剧情上演,她再次败诉。
更糟糕的事情也在发生,她第二次上庭关于独生女分配的解释传回村里,亲戚们误解她是不想让其他“独生女”也分到钱,电话打到了她长辈那告状,“现在想起来很心酸”。网络上,一部分人骂她就是贪财,也有女权主义者骂她选择结婚是活该,她不得不卸载几天微博,但没几天,装回去,又会刷到令自己愤怒的新闻。
好在,除了家人,工作也是她的避风港。她始终相信女性工作的必要,她的丈夫也常夸赞她的工作能力。在产房里,早上九点打过无痛后,她通过微信签下一个客户。坐月子时,她在工作,上个周六我给她打去电话,她也在工作,凌晨12:38有人找她对图也并不会引起她的反感,她欣喜于看到自己设计的一个又一个“家”,而非冷冰冰的作品。努力工作带来的真实效益,抚平了一些维权中的挫败感和屈辱感。
二审败诉两个月后,也就是今年1月,她等来了判后答疑的通知。这一次,她终于获得了说话的机会,两个多小时里,如大坝决堤般,她诉说自己接受的是男女平等的教育,却也曾听到身边的人说“你爸爸妈妈的东西以后都不会留给你”、“你爸妈有了弟弟就不喜欢你了。”她担心,法官觉得女性来争娘家的钱是个不好的事,她就给他们科普,女性如今“两头空”的失权状况有多严重。她给他们讲述自己村庄的历史,讲在浙江温州和丽水,中院已经在出台意见解决类似的问题,最后,她讲自己上诉的决心。法官最后跟她说,他们也开始重视起此类问题了。
走出法院,她终于觉得自己花了那么多诉讼费和律师费,又花时间学了那么多知识,是值得的。
同行者
为了招待我们,蒋晓婕摘了院子里刚结的三个无花果,很大,很甜。她74岁了,前些日子摔了腿,因此一瘸一拐地出来接待我们。周宇自然地上前挽住她的胳膊,扶她进屋。蒋晓婕感叹,自己最近精气神差了些。别信她,这是位声音洪亮,逻辑清楚,打扮得体的阿姨。
她所居住的村庄还未拆迁,她的女儿是周宇听过无数次的“隔壁村的高丽”,案子一直由她代理。周宇的案子一审败诉后,一老一少第一次见面,倒也没有什么互相鼓励。周宇说,她会打下去,不想放弃。蒋晓婕说,我也是。
周宇与蒋晓婕的聊天对话©周宇
蒋晓婕喜欢强调自己是个党员,更是个讲理的人。她上过本市最好的诸暨中学,只可惜读了两年,“文革”了。二十岁那年,她嫁到丈夫的村庄,做妇女主任,夏天大家下田插秧,女人们只有短裤穿,常被蚂蝗咬伤,也容易感染细菌,于是她下令女性不用蹲着,站着干就行。后来,她又去公社做广播员,被别人用裙带关系搞掉了,她不服输,跑到大会上和别人吵架。
1969年,女儿高丽出生了。一岁多时,孩子还不会说话,婆婆不同意去看病,觉得只是孩子说话晚,等到发现耳聋,已经来不及了,后来想想,应该是打针造成的。到了入学年纪,高丽上了几年正常学校,很难融入,十岁时转去聋哑学校。那个年代,没有什么正规的聋哑学校,也没有专门的技校供残障人士学习技能。蒋晓婕觉得学校不行,证据是他们教语文,竟然跟正常学校一样,学各种复杂的语法,“主谓宾什么的,她搞不清楚的。”
在学校里,高丽认识了未来的丈夫,对方的村子离诸暨不远,但在那个交通不发达的年代,一来一回也要八个小时。母亲不同意,最好找个同村的,好照应。女儿坚持结婚,母亲没让她把户口迁过去。这是1989年,改革开放刚开始,城市化还未大规模展开,更没人听说过拆迁和土地分配款。蒋晓婕只是单纯地觉得,女儿以后可能会离婚,到时候再把户口迁回来,太麻烦了。
蒋晓婕的讲述©周宇
她的预感成真了。两人性格不合,时常争吵,2005年,高丽提出想离婚,蒋晓婕不同意,也拒绝让女儿回家,“总归考虑她家庭,考虑她孩子要吃苦。”
我问她,没迁户口是觉得会离婚,但为什么又不同意离婚,拒绝女儿回家?
一直为我们做着翻译工作的周宇急着为蒋晓婕解释,那个年代,很多母亲都不同意女儿离婚的,都是能拖下去就拖下去。她还说,阿姨后来后悔了的。
高丽离开婆家后,在外“流浪”了十年。蒋晓婕也不清楚女儿具体在哪落脚,“各种聋哑朋友那里”,她说。作为聋哑人,高丽很难找到体面的工作,进厂做过手工,都干不长久。每次一生病,就回到家里,母亲照顾她,也骂她,母女俩沟通靠写字,病好了,女儿又走掉。一进腊月,母亲开始失眠,天冷,要过年了,她不知道女儿在哪。
蒋晓婕村庄的生活也在飞速变化,蒋晓婕又做过一段时间计生员,每晚在村里巡视,并以身作则,只生了两个孩子。她在学校教过音乐,也在城里的小商品市场工作,丈夫没什么闯荡的能力,她也从没想过当家庭主妇。2011年,村里开始拆迁了,每位村民得到一万元补偿款,很快,一纸通告发下来,“出嫁女一律不享受权益。”
她找村支书,我女儿户口没动,现在俩人也分开了,她还是残疾人,村里要保障她的权益,村支书回绝了。去咨询律师,人家说,为了一万块钱,算了。后来村里又隔三差五地分钱,一千、几千。2016年,外孙上了大学,高丽正式离婚了。2020年,又分了7000元。蒋晓婕心想,不能忍了,她起诉了村里。
她想,这事不复杂,没有律师,她自己也能搞,“从零开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周宇学法是在电脑前搜,她则骑电动车去城里的新华书店,找到法律专区,挨个翻,看到哪条适用的,就抄在本子上带回来。诉状也是手写的,戴着花镜,趴在昏暗的客厅餐桌上,写一会,歇一会,写好了拿到打印店让人家打出来。老伴支持她,但帮不上什么。儿子反对,觉得为了那点钱,丢面子。
一审结果出来,她胜诉了,但村里选择上诉,二审她败了。她注重体面,和村支书见面从不撕破脸皮,二审结束,她还蹭了对方的车回村,“反正我和你私人没怨的”。她不服输,最近正在给高院写信,她要一直起诉下去,理由也简单,“这是欺负女性,男女不平等。”
她说,以前村子里会默认,蒋晓婕是个好人。她喜欢做好事,退休后给村里“搞卫生,拔野草,从未要过集体钱”。村里没公交车,她组织五位老人一起找交通局,终于把公交车接进了村,”没报过一分钱交通费。”她喜欢主持公道,有两户房子正对着篮球场,一家扩建了,另一家也跟着效仿,但被举报了,被村里勒令拆掉,她站出来说,要拆就都拆,一视同仁。但如今,大家背后议论,蒋晓婕是个坏人了。
去年,她得了新冠,病了50多天,头疼得想往墙上撞,但她跟自己说,不能死,她还没为女儿争取回本该属于她的权益。
困局
回到北京后,我拜访了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的项目主管林丽霞。律所在北四环旁的一个小区里,林丽霞端着一杯热茶在等我,她的头发向后随意绑起,有种天然令人打开心扉的亲和力。1997年,她辞职来到北京,偶然的机会去了千千的前身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觉得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可以了解到很多社会问题,有意思,也有意义”,就留下来,一眨眼已有26年了。
©林丽霞
2004年,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相关的案子开始涌现,千千也参与其中。我想知道,为何将近二十年过去,社会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出嫁女们”还是没有夺回属于自己的权利。
目前为止,尚无一部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作出过界定,这是很多地方法院不愿意受理此类案件的原因,“起初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也是两种,研究室倾向于受理,审判庭认为不宜受理。因为涉及征地拆迁,这主要跟地方政府的政策有关,而集体收益分配又跟村集体有关,所以有些地方法院就干脆把这类纠纷案件推给政府去协调解决,或者推给村民自治解决。”林丽霞说。
然而,改变还是在一些地方悄然发生了。早在2004年,在陕西省妇联和省高院的推动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草制定了《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纠纷案件的意见》,其中第九条明确写道:已婚(或再婚)的女性村民,户口尚未迁入男方所在地且未享受男方所在地村、组收益分配权的,其要求户籍所在村、组给予同等收益分配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后,千千极少接到陕西的案子。此外,2007年的重庆市高院,2008年的海南省高院,2010年的邢台市中院等,都曾有类似的审理意见出台。
林丽霞告诉我,这种改变的发生有其随机性也有其必然性,与经济发展水平似乎没有必然联系,或是妇联积极推动,或是个别法院或法官想要寻求革新,“关键看你重不重视妇女权利,重视,就必然要去改变不平等。”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我以出嫁女和外嫁女为关键词随意搜索,倒是看到不少令人振奋的案子。内蒙古的一起大学生户籍迁出导致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纠纷的判决中提到,“司法实践中,外嫁女、上门女婿、服刑人员、参军、包括上诉人这种就学导致的户口迁移不应被剥夺具体成员资格已经是通识。”
另外一起内蒙28位出嫁女集体上诉的案子,法官的判决依据的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民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则,林丽霞说,“法官把男女村民拿来比较,发现除了性别以外其他情况完全一样,因此判决出嫁女也应该享受同等的待遇。这是一个很聪明的做法。在没有现成法条和依据可适用的情况下,法官依照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去判案。”
从这个角度来说,周宇不够幸运。大多数时候,法院的判决处于一种可判赢,也可判不赢的灰色地带上。若是想要支持“出嫁女”,可以适用《妇女权益保障法》或《民法典》,若是想要维持现状,一句“村规自治”总是大过天。
但隐藏在最深处的困境,是一个名叫“传统”的东西。在农村,强制性的“从夫居”由来已久。很多地方规定,女性结婚三个月内必须将户口迁走,她已被认为不再属于这个村庄。在夫家,若是股权认定此前已经结束,她便分不到任何权益,倘若分到了,一旦离婚或丧偶,甚至只是生不出儿子,她的权益也随时可能被收走,因为她被认为只是男性的附属品。女性在被分类,被限制,而男性,无论怎样都有资格传承血脉,分配家产,继承遗产。
©视觉中国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林丽霞还发现,很多地方政府官员或法官也是发自内心地认同“从夫居”观念,他们认为女性出嫁就该去婆家享受权益,“去了婆家就什么都有了。”这种传统的力量庞大且根深蒂固,也是很多政府在协调或法官在判决时的考量。
但林丽霞强调,当观念落后时,法律是应该先行的,因为法律有正向引导作用。因此,目前还是草案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制定非常重要,“但是该草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为草案第十二条第一款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认定,将权力交给了村民自治,强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来确认成员身份。这样规定将架空‘男女平等’的条款,也将架空地方行政权和司法权对违法村民自治的依法干预权,更会导致‘出嫁女’的维权陷入死循环。”她希望这条法律可以修改为按照户籍认定(包括原始落户和法定落户的情形),“一条法律可能决定着成百上千人的命运,法条规定越模糊,人的权益可能就越容易被侵犯,也越难获得救济。”
至少他们能听见我们在说话了
周宇和蒋晓婕都反复强调,她们相信法律,不去上访,但有一条路似乎被忽略了,难道不可以从村庄内部发起改变吗?
我问周宇为何不去竞选村民代表,她犹豫了,仿佛没思考过这个问题。我也问蒋晓婕,既然您以前做妇女代表,在村里有影响力,为什么不去游说村民们,让他们接受男女平等的思想呢?她仿佛听见什么天方夜谭,摆摆手,说,你不懂农村。这里无法改变。
林丽霞鼓励周宇竞选村委书记。为什么不呢?她上过大学,有自己的事业,她的家庭也能在育儿上给她支持,她完全有资本,也有能力去尝试。改变不平等的观念和做法,惠及的不只是女性也包括男性,不只为现在更是为将来,为子孙后代能生活得更和谐、更美好。
千千律所曾对农村女性参政做过调研,发现女性不参政主要不是因为能力和意愿的问题,79.6%的人认为是因为“家务活太重,没有精力去做”,“你参政了,还得要做家务,照顾老人,教养孩子,一个人要做到事业、家庭两不误并不容易。所以,女性参政,需要男性分担一些家庭责任,也需要更多的社会性支持和机会。”
现实中,依靠自我力量实现改变的村庄并不多见,林丽霞对其中一个村庄印象深刻。云南华宁县城关社区是一个城中村,村集体每年都要分红,出嫁女因为享受不到分红不断上访。这件事耗费了社区书记何永辉的很大一部分精力。有一年,一位为姐姐伸张正义的弟弟冲进县人大会议室,抢过话筒,诉说姐姐的待遇问题,这在当地被称为“乌龙事件”。根据北青深一度的报道,在那之后,何永辉开始认真了解出嫁女的诉求,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2017年,他下定决心修订村规民约。
村民当然强烈反对,连妇女干部都不同意。林丽霞形容这位何永辉,个子不高,但很有气势,能力很大,想得很远。他和村民们说,我们谁能保证每一家世世代代只生儿子?女儿也是我们的血脉。他先做党员工作,再挨个攻克下面的人。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位持反对意见的村民代表正好家里诞下一个孙女。他改变了主意,又说服其他一些村民也改变了想法。前前后后,何永辉一共召开了六十多次大大小小的会议,终于达成共识,制订了平等的利益分配规则。
村规民约修订的四年后,林丽霞回访过何永辉,对方说,如今每年年终分红时,村里风平浪静,而人们之前所担忧的人口爆炸也并没有出现,“死亡的,迁走的,加上新生儿,平衡下来每年也就增加了五六个人。”他还说,原来要用70%的精力处理各种纠纷,现在只需要30%,他可以把更多精力用来搞乡村振兴。前一阵,他带着村民搞菌类种植,每年还增加了几百万集体收入。
对于周宇来说,比维权更重要的是她睁开眼睛看到了世界,此后便再不会忘记了。性别意识和公民意识一起觉醒了,以前看到彩礼的话题会体恤男人,觉得女人不该逼得太紧,还让男人去借钱,“现在我觉得女性都没土地,再没有彩礼,她们怎么生存?”为什么只有女人有产假?这既是对女性的压迫,也是对男性工作上的剥削。孕妇去面试被拒绝的新闻让她愤怒,“我们女性怀孕了也是可以工作8个月的,难道男性就一定(在一家公司)工作一年到两年吗?”她有一个朋友和丈夫在一家公司做同样的工作,报酬却不相同,她告诉她的朋友,“你这就是同工不同酬”。她甚至部分地理解了那些骂她结婚活该的姐妹,“她在生活中一定遭遇了非常重男轻女的事情。”
我问她,睁开眼睛看到了不公,还拥有了愤怒的能力,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她想了想,没有给出答案,“不知觉让我更快乐,看着权益被侵害让我更痛苦,哪个才是正确答案呢?”
和另一位维权姐妹的对话©周宇
至于案子,她不怕输,但她不想输。她最不愿看到的事情,是未来她一旦败诉,别人在维权时会听到街道回复,“没用的,你看诸暨有个周宇,已经输了。”在给法院的信中,她说她宁死也不要被这样引用。
她曾想过,如果有一天真的要到钱了,她要把钱捐出去,后来也渐渐意识到,这还是潜意识里觉得要钱是可耻的,“我觉得这种也不用畏惧了,钱本来就是我们自己的,我们可以自己支配。”她现在已经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打官司“当然也是为了要钱,为了别人的流言蜚语,你说一声我们来要娘家的钱无耻,我们就要放弃自己本该有的东西吗”?
有天饭后,她提出带我去诸暨市著名的景点西施故里转转,说是景点,其实是个大公园。我们在园子里随意溜达,她的丈夫带着儿子走在后面。池塘里投影着的假鱼四处游动,小径两侧“种植”着花瓣会自动开合的人工荷花,西施的窈窕身姿被投影到墙上,供游人欣赏。
她有些失落地说,其实她更喜欢园子被翻新前的样子,更天然。她又讲起有位朋友为了生孩子不停做试管,流产好几次,伤害了身体,她感到很心疼。她想为其他女性做点什么,她想夺回权利,也想履行自己的义务。
正聊着天,她猛地想起我们错过了园子里最值得展示的东西——一个透明的厕所。尽管已经走远了,但她很想带我看看,于是我们往回走。那是一个残疾人和第三性卫生间,门上写着unisex,有冷气,整洁干净,外面看是透明的,但人进去后,玻璃上会自动生成一层雾气,隔绝开视野。我想,她并没意识到,她最喜欢的是这个园区里最为现代化,也最重视人的权益的设施。
再败再战,愤怒过后,她竟生出一种慈悲和孤勇,“其实我现在是很明了的,我知道他们为什么判我输,我其实都不怪他们的,不管是法院也好,还是行政部门也好,还是村里面也好,我觉得还是观念的问题,而且我们需要去做这件事来改变他们的观念,我只是想把他们的观念树立成更正确的。我们不去说,他们永远不会知道的。”
正因于此,她说,做这件事,我很骄傲。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周宇、蒋晓婕、高丽为化名。